赴美投資趨勢與美國工作簽證比較,申請E2簽證的資格與流程
近年全球政治經濟局勢變化,台灣對美投資總金額逐年上升,自2023年起,美國已取代亞洲各國成為台灣最大的投資地區,其中最令人矚目的便是台積電TSMC持續擴大對美投資。
此外,川普上任後推動的關稅政策,未來也將讓更多製造業廠商及其供應鏈進入美國設廠,以避免高額關稅的課徵,將引起另一波赴美工作及投資的趨勢。
台灣對美投資金額逐年上升趨勢
資料來源:經濟部投資審議司 單位:千美元
投資者在進入美國進行投資或工作取得簽證的三種方式
- E-2簽證
- L-1簽證
- EB-5簽證(投資移民)
其中以辦理E2簽證最具快速方便、通過率高及經濟實惠的好處。
赴美投資工作移民簽證比較
項目 | E-2 條約投資人簽證 | L-1 跨國公司調派簽證 | EB-5 投資移民 |
是否為移民簽證 | 否(非移民) | 否(非移民) | 是(移民簽證) |
移民意圖 | 低 | 中等,後續轉 EB-1C 移民較快 | 高,直接申請綠卡 |
適合對象 | 中小企業主、創業者,以條約國投資人的身份申請 | 已在台灣有穩定營運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 高資產投資人,尋求快速移民 |
投資金額要求 | 無明文門檻,實務上約需 USD 10~15 萬 | 無投資要求,但需有公司營運支撐 | 需投資USD 80 萬或 105 萬(視區域)於移民局核准的區域中心 |
公司要求 | 必須是真實、營利公司 | 台美公司需關聯,台灣母公司須成立超過一年 | 無公司要求,但資金須投入合規項目 |
審查單位 | 美國在台協會(AIT) | USCIS(美國移民局) + AIT | USCIS(美國移民局) |
配偶是否可工作 | 可申請 EAD 工作許可 | 可申請 EAD 工作許可 | 可申請 EAD 工作許可 |
子女教育與學費 | 可享公立教育;大學為國際學生 | 可享公立教育;大學為國際學生 | 可享本地居民學費(綠卡身份) |
簽證有效期與續簽 | 最長五年,須持續營運可續簽 | 初次 1~3 年,可延長最長至 7 年 | 永久居民,先綠卡後入籍 |
申請時間 | 約 2~4 個月 | 約 3~6 個月(視 USCIS 處理速度) | 18~36 個月或更久,有名額限制 |
美國E2簽證,條約投資人簽證(Treaty Investor Visa)是什麼?
E2簽證是美國專為外國投資者設計的非移民工作簽證,允許外國企業家或投資者在美國境內發展各項商業活動。E2簽證主要適用於在美經營的公司之中,擁有並控制重要股份之投資者。條約投資者眷屬必須提供眷屬關係證明,對於沒有移民意圖的工作者而言更為合適,可合理規劃停留期間,畢竟持有美國綠卡自動成為美國稅務居民,需負繳所得稅義務。
E2簽證特色與好處 :
- 對投資者的資金要求較為靈活
- 維持營運可以無限續簽,有小綠卡之稱
- 申請人配偶可申請EAD工卡,享工作權且無工作項目限制
- 申請人未滿21歲的子女,可享公立中小學的免費優質教育福利
E2簽證資格申請條件
- 申請人擁有與美國簽訂條約國(Treaty Countries)之國籍,如持有中華民國護照。
- 美國投資企業必須具有條約國國籍且擁有控制權,企業若要具有條約國國籍,其業務或實體至少 50% 必須由具有條約國國籍的個人擁有
- 對美國的企業進行實質性(substantial)投資且資金必須是不可撤回的承諾交付,資金足以保證企業成功運作。銀行帳戶或類似證券中未承諾或可撤銷的資金通常不被視為投資,雖然並無固定的最低投資額,但一般來說,投資額需足以讓企業運營並能產生收益,通常投資額應在$100,000美金左右,視具體情況而定。
- 申請時必須證明企業己經開始營運或己具備營運能力,該企業產生的收入必須不僅僅是為您和家人提供生計,必須對美國產生重大的經濟貢獻。
- 投資必須投在一個真實營運的企業。投機或閒置的投資不符合資格。
- 投資者需證明其資金來源合法且流向清楚,包括詳細的銀行對帳單、交易記錄和投資憑證等。
- 適用於公司要在美國開立新的子公司,或個別投資者要在美國成立新企業,或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居留工作。
- 申請人沒有移民意圖,當E-2 身分到期時,必須有意離開美國。
E2簽證期限與延期
- 美國境內初次申請E2簽證之有效期為2年,境外初次申請之有效期為2-5年。
- 投資者若能持續符合E2簽證要求,且公司業務繼續營運並保持良好營運狀況,則可無限次延長。
E2簽證工作類型
E2簽證適用於多種企業類型,包括但不限於:
- 零售業
- 製造業
- 服務業
- 貿易業務
- 科技創業公司
E2簽證家庭成員
- E2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可同時申請工作許可證,可在美國合法工作。
- 21歲以下子女則可以跟隨家長前來美國念書,但不允許工作。
E2簽證申請流程
- 準備所需的文件:包括投資計劃、財務報告、企業營運計劃書、合法資金證明等。
- 提交E2簽證申請:申請者需提交DS-160表格(非移民簽證申請表)及相關支持文件,並通過美國大使館、領事館或台灣美國在台協會(AIT)進行面試預約。
- 面試:申請者需向美國領事館單位提供所有資料並回答有關投資和企業計劃的問題。
E2簽證對於希望進入美國經營管理業務的外國企業家來說,是一個非常有利的選擇,尤其是與美國有貿易條約的國家的投資者(如台灣),申請者本身須為控制公司51%以上股份的實質性投資人,並以投資項目創造當地的就業機會,申請人擔任該公司的決定性角色留在美國發展經營,因而申請工作簽證,對於正在熟悉美國整體環境及思考美國投資移民路徑的企業家來說,透過E2工作簽證具有相當程度的助益及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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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源自於 8 CFR 214.2(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