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歐盟稅務名單大洗牌:薩摩亞、賽席爾將移出黑名單及灰名單
2026 年 2 月 17 日歐盟理事會發布最新的「稅務不合作司法管轄區名單」更新報告,將薩摩亞與賽席爾從黑名單及灰名單中移除,轉入象徵合規的「白名單」,此次更新對於長期使用境外架構進行資產管理、貿易轉接或稅務規劃的企業主與投資人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薩摩亞與賽席爾如何符合歐盟標準?稅務黑名單還有哪些國家?
2026 年 2 月 17 日歐盟理事會發布最新的「稅務不合作司法管轄區名單」更新報告,將薩摩亞與賽席爾從黑名單及灰名單中移除,轉入象徵合規的「白名單」,此次更新對於長期使用境外架構進行資產管理、貿易轉接或稅務規劃的企業主與投資人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薩摩亞與賽席爾如何符合歐盟標準?稅務黑名單還有哪些國家?
為配合國際反洗錢(AML)與反避稅(BEPS)規範,英屬維京群島(BVI)修正法規,正式強化最終受益所有權(UBO)資訊之申報與管理制度,公司可提前向註冊局申請「豁免披露實益擁有權(BO)」資訊,以保護敏感個資不被公開,未來將進一步開放符合條件者付費查閱實質所有權人名冊等資訊。
賽席爾金融服務管理局按照IBC法案第272(1)(c)條修訂,註冊局現在有權撤銷任何未能在180天內支付年費的IBC,不再受限於特定時間才能進行撤銷,未能在180天期限內繳納年費的公司將在到期日起的第181天從IBC登記冊中剔除,註冊局在每個月的第一周,會將前一個月被註銷的IBC名單,包括它們實際被註銷的日期於《官方公報》上公佈。
2024BVI商業公司法案修正了2020年修訂版,過去BVI公司被要求自行保存最終受益人的資訊,無需向政府主管機關申報。然而,新法規實施後,將集中登記,要求公司將BO資訊透過註冊代理人提交給註冊處,此法案加強了資訊披露和公司透明度的要求。
依薩摩亞國際公司法S228B條例,當股東發生特定情況如死亡或失去行為能力時,股份將轉讓給指定的受益人,以確保薩摩亞公司權益的穩定性,避免因遺產繼承程序導致業務運營遭受阻礙或被迫中斷,此轉讓機制可有效避免遺囑認證帶來的繁瑣法律程序,減少時間延誤和費用支出,同時也能確保公司運營的連續性。
BVI境外公司必須向註冊代理人提供財務與帳冊資料,以年度申報表(Annual Return)形式,在相關財政年度結束後的九個月內提交給註冊代理人。
英屬安圭拉在2022年展開一系列修法,為了符合2016年歐盟反避稅的國際準則及經濟實質規範,提升安圭拉在國際上註冊地區間的競爭力,參考BVI、Cayman法令修改而有以下兩大變革及相關重要規定如:政府規費將以5萬股作為門檻費用並調漲,實收資本額制度將廢除,以可發行股數取代等因應安圭拉修法公司應注意事項。
Seychelles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FSA)於2021年8月6日強制實施新法規,所有塞席爾公司皆必須將會計帳簿與表冊(Accounting Books and Records)存放至塞席爾註冊辦公室(Registered Office, RO),寬限期為6個月,至2022年2月6日。為什麼塞席爾開始要求將帳冊紀錄存放至RO? 會計帳務記錄包含哪些? 會計帳簿與表冊的儲存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
2021 年 5月英屬維京群島(BVI) 金融服務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 Commission, FSC)通知政府規費調整,並更新BVI Business Companies (Amendment of Schedule 1) Order
2021年6月30日開曼公佈《Guidance on Economic Substance for Geographically Mobile Activities》V3.1,簡稱《經濟實質施行細則3.1》,更新以下實施要點。
2021年起賽席爾公司需歸檔最終受益人名冊(List of Beneficial Owners), 依據條例最終受益人名冊及最終受益人聲明書都有法定格式內容
BVI公司法修訂在保有公司法之現代化與靈活性,並確保遵循國際法規與反洗錢標準接軌,修法內容之一為董事名冊需歸檔至公司註冊處於 2016 年 4 月 1 日正式生效,英屬維京群島(BVI)經濟實質法施行細則之重點整理請見內文
開曼群島通過國際稅務合作 (經濟實質) 法及施行細則,要求所有設立在開曼之公司(Exempted Company)及有限合夥 (Limited Liability ) 及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每年向開曼群島稅務資訊管理局報告其相關活動資訊